丹陽鄭先生反映,昆侖華府小區一次性收取20年1200元的垃圾處理費,行政事業性收費可以這樣收取嗎?
5月17日,省物價局工作人員會同省電視臺、電臺記者赴丹陽市進行現場調查。丹陽昆侖華府小區于2015年7月和9月開盤。該公司受丹陽市環衛部門委托依據《丹陽市城鎮垃圾處理費征收辦法》,向購房戶簽訂服務協議并預收20年的城鎮垃圾處理費1200元,計入商品房銷售代辦費。丹陽市環衛部門已于2016年8月停止向新開發的商品住宅房購房者收取此項費用。
城市垃圾處理費作為行政事業性收費,應當按照《江蘇省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暫行辦法》中明確規定的每戶或每人的計費單位,每月或每季的計費頻次進行征收,不得跨頻次一次性收取多年的費用。
省物價局已責令丹陽市物價局協調有關部門及時糾正相關行為。對各地執行《江蘇省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暫行辦法》情況進行排查梳理,及時糾正類似問題,確保《辦法》落實到位。